8月28日,鹤壁市房管局发布《致广大居民公开信》,信中称,为有效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,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根据豫建房管﹝2018﹞33号文件要求,鹤壁市开展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中介专项治理活动。对操纵房价、捂盘惜售、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售房等多项房地产乱象均在治理范围内!
致广大居民公开信
广大社区居民:
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。当前,全国上下、各行各业都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,坚持专项治理、系统治理、综合治理、依法治理、源头治理,努力构建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,统筹推进平安建设、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,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在全国范围已经形成了压倒性态势。
为有效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,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根据豫建房管﹝2018﹞33号文件要求,开展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中介专项治理活动。如果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或发现下列行为:
(一)垄断房源,操纵房价、房租。
(二)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。
(三)通过更改预售合同、变更购房人等方式,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。
(四)房地产中介机构采取威胁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,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。
(五)房地产中介机构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,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、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。
(六)房地产中介机构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“阴阳合同”提供便利,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。
(七)房地产中介机构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。
(八)房地产中介机构强制提供代办服务、担保服务,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。
(九)房地产中介机构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,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(十)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,以认购、认筹、预订、排号、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、预订款、诚意金等费用。
(十一)一房多卖,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。
(十二)其他违反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中介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(十三)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,利用权力,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的。
请及时向市房管中心或公安部门举报,也可以通过登录鹤壁市房管中心官方网站首页“房管中心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在线举报”窗口或以信函、电话、邮件等方式直接反映。举报时,请尽量提供详细的涉黑涉恶犯罪主要事实情况、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。我们将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,坚决依法依规处理。涉及实名举报的,我们将严格保守秘密,绝不会泄露举报人的信息。
让我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,为营造风清气正、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而努力!
联系电话:0392--3321255 邮箱:hbfgzlk@163.com
鹤壁市房产管理中心
2018年8月28日
鹤壁市开展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中介专项治理活动
2018-08-29鹤壁楼市网